第十屆ITF台北國際旅展公民記者活動辦法
-
活動時間
2015/7/29-2015/8/26 -
活動對像
各界部落格好手 -
活動辦法
- yam天空部落、PChome個人新聞台、Xuite、udn部落格、隨意窩等平台使用者,請前往各平台旅展公民記者報名頁參與報名。
- 痞客邦及其他部落格平台使用者,請統一於本活動網頁中報名。
-
活動獎項
- 2015 ITF台北國際第十屆旅展公民記者(4名)
-各家平台皆有2名名額,各平台總名單將公佈於本網站。 - 2015 ITF台北國際旅展門票二張 (10名)
-將從本活動網站報名資料中隨機抽出十名。
- 2015 ITF台北國際第十屆旅展公民記者(4名)
-
得獎公告
9/2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及台北國際旅展官方部落格上,任期至2016年9月底共計一年。
公民記者審核徵選標準
- 有持續經營個人部落格,並以旅行型態部落格為主。
- 有文字撰寫、敘述及報導能力者佳。
- 有專業拍照攝影能力者佳。
- 喜好旅遊及愛台灣者。
- 對Facebook、社群有經營經驗者。
- 部落格與粉絲專頁人氣亦列為評核依據,但不為絕對標準。
活動注意事項
- 參加本活動者應確實填寫個人資料,如因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中獎時,視同自願放棄領獎資格,獎項不另行補發。
-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 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與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追究權利。
- 主辦與執行單位因本活動蒐集、處理、利用參加人之個人資料,僅作為聯繫本活動得獎人並作為主辦與執行單位傳遞本活動相關訊息之用。參加人依法得向主辦與執行單位請求查詢、複製、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其個人資料。參加人得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但可能將因其提供資料不完整,即視為放棄參加或得獎資格。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如有資料不實或盜用之導致損害主辦與執行 單位或其他任何之第三人權益,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與執行單位亦將取消其參加及得獎資格。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與執行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及得獎人之資料無法正確上傳,或獎品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提出異議。
- 本活動若因重大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無法進行時,主辦與執行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本活動之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中華民國本島及金門、澎湖、馬祖之居民參加。
- 主辦與執行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內容與數量之權利。
- 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的運作、違反網站管理者的使用條款者,主辦與執行單位得以保留取消其參加活動資格之自主權。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或網站之個人,主辦單位保留對其之法律追訴權。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主;主辦與執行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通知且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 若在活動舉辦期間有任何問題,或欲修改已報名資料,請透過e-mail方式與痞客邦活動小組lululee@pixnet.tw連絡。